永康一养殖户损失惨重
“我们这里来了专门吃龙虾的鸟,而且一来就是上千只。”昨天,在永康市龙山镇吕南宅三村,龙虾养殖户吕品华告诉记者。
被鸟围攻的龙虾养殖场位于永康市吕南宅三村,共有11亩水面。吕品华是这里的养殖户之一,当记者见到他时,他正拿着一根竹竿驱赶这群不速之客。“这些鸟是在吃中午饭的时候来的,一大片,最少有一千多只,也不知道叫什么名字。”吕品华说,这些鸟儿的特征是腹部和头部为黑色,翅膀和尾巴为白色,颈部有一条白线,一来就是一窝蜂地去捕食养殖场里的龙虾,他们只能用根竹竿驱赶。
眼下,正是龙虾快要上市的季节,而且随着市民需求量的增大,龙虾的价格不菲,如果鸟儿还不能及时赶走的话,这里的养殖场一天就要损失几百元钱。为此,除了用竹竿驱赶外,养殖户们还想了一些其他办法,如用喇叭驱赶,可几天后,鸟儿就习惯了。后来还做了一些稻草人,穿上衣服戴上帽子,前几天是管用的,鸟儿有些害怕,但后来也就不怕了。
“我们知道现在的不少鸟类都是国家保护动物,不能伤害它们,所以只能驱赶。”吕品华说,但是如果这种状况一直持续下去,他们养殖户的损失可吃不消,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他们想个比较好的办法。
据介绍,得益于生态环境和人们动物保护意识的增强,近年来类似于吕品华的遭遇,我市各地的许多种养殖户就碰到过,前年,永康市石柱镇枫林村养鱼户任掌财遭遇过鸟害,一天损失几十公斤鱼,永康、金东的葡萄种植户也每年要花很大的精力防鸟害。有关人士认为,种养殖户为保护鸟类、改善环境作出了牺牲,政府应该给予一些补偿。为此,记者查阅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,该法第十四条的确有规定: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,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,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。但具体的补偿办法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政府制定。